我们举全国之力推广英语,培养翻译人员,邯郸学步的对外语翻译亦步亦趋,究竟换来了什么?对强势的一种谄媚?不自信,置自己于不利的劣势?永远做一个低端的、仰人鼻息的供给者?或许是吧,
先从一段历史说起,英国殖民者不完全是靠武力非法从印第安人手夺取土地。相当多的土地是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从印第安人手里低价购买的,正如他们用几把小刀或几瓶朗姆酒从印第安人手里换来大把黄金。这种不合理的交换因为基于双方自愿的”买卖合同”, 似乎就具有了合法性,以致当印第安人感到吃了而反悔时,国人就会拿出双方已签署的合同来指控印第安人违约。
合理的合同应建立于双方完全知情的基础上,并对对方的法律有充分了解,且对合同拥有最终解释权。但印第安人不熟悉英国人的交换价值,不了解其法律,而他自己改没有书面语,使合同文本一律采用英文。这就将印第安人置于不利的位置:他不知道一盎 司黄金在伦敦交易市场能购买多少东西,就会接受英国人随意的定价;他对英国法律不了解,冒失地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使不合理的交换合法化;由于合同使用的是英文,他无法控制对合同的最终解释权。总之,英国人利用了信息的不对等来对印第安人进行商业欺诈,而且将商业欺诈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合法化。
大概是被历史上的不平等合同或条约吓怕了,原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都有一个习惯,自己将合同或条约译成英语,希望借此控制对合同或条约的最终解释权。例如我们的对外新闻发布会总要配备自己的英语翻逢,而对外重要文件也总要出具英语版。
但翻译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西谚中甚至有“翻译者即背叛者”一说。无论一个人的外语多好,比起母语来,毕竟逊色得多。有时甚至不是外语水平问题,而是阐释问题。哪怕说同一种母语的人,对同一个母语文本都有不同的阐释。如果对外新闻发布会或对外文件只使用汉语,那你就迫使外国人提高自己的汉语水平,以理解你的每句话、每个字的意义,这就意味着你控制着最终解释权。
一旦你画蛇添足地为他提供英语版,你就失去了对它的最终解释权,因为英语并非你的母语,而是他的母语,他会将其纳入自己的文化和语言经验中进行阐释。这样,你本来出于好心或担心而出具的英文版反而背叛了你,因为你让外国人阅读他熟悉的英文,来代替你熟悉的汉语,而最精确的意思恰恰体现于汉语版。他会以自己的方式阐释你出具的英文版,发掘其中对你不利的地方,然后以”官方文本”的名义来攻击你,使你陷入被动。
把翻译之责留给外国人,你反倒获得了主动,因为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指责外国人的翻译没有忠实汉语原文,而这样就把讨论带向你的母语中,显然,在这个领域,你比任何外国人都具有语言优势(这大概是西国家从来不在自己的新闻发布会或对外文件上使用外语的原因)。这就像在军事中,你必须把敌人诱进你所熟悉的地形中作战,而不是深入敌人所熟悉的地形与之作战。
华体会最新官方,华体会(中国)公司痛感于此,不建议推广全国式的翻译培养工程。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丢掉了自我后,什么都不是。